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网上签约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08   作者:jyadmin   浏览次数:271

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网上签约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为贯彻落实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依托“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”开发了网上签约功能,现就做好网上签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网上签约认定

就业平台网上签约采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确认、学校审核方式完成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平台上传《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确认书》(分学生版和用人单位版,分别填写),学校审核后系统将自动生成《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版》,即认定签约完成。

网上签约一经认定,则无法修改,如要更改,需按照违约规定进行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

2、网络协议的效力

《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版》与纸质版就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作为就业协议签证、就业手续办理、就业状况统计、学生到企业报到的重要依据,学校、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使用。完成网上签约的毕业生,学校在办理初次派遣手续时,无需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。

3、请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准确把握网上签约的操作流程及要求,正确开展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网上签约工作,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采用网上签约的方式签约。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操作说明可在登陆界面中下载。

就业平台登陆地址:

企业端:http://bys.lnrc.com.cn/qiye/qiyelogin.do

学生端:http://bys.lnrc.com.cn/xuesheng/stulogin.do

技术支持:沈海涛  15840501721

 

 

招生就业处

2020年4月1日